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出臺了《關于積極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明確了下一步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重點措施,對深化電力體制改革,完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。
《通知》明確,各地進一步提高市場化交易電量規模,加快放開發用電計劃,擴大市場主體范圍,積極推進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。在發電方面,加快放開煤電,有序推進水電、風電、太陽能發電、核電、分布式發電參與交易,規范推進燃煤自備電廠參與交易。在用戶方面,放開所有符合條件的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用戶,支持放開年用電量超過500萬千瓦時以上的用戶,積極支持用電量大的工商業、新興產業、工業園區、公共服務行業等用戶進入市場,2018年,全面放開煤炭、鋼鐵、有色、建材4個行業用戶發用電計劃。在售電方面,將履行相關程序的售電企業視同大用戶參與交易,鼓勵售電公司擴大業務范圍,靠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務參與競爭,支持供水、供氣、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從事售電業務,積極支持售電公司代理中小用戶參與交易。
《通知》提出,結合實際統籌發用電側放開節奏,明確放開各類發電企業、用戶進入市場的時間,明確放開比例,完善準入退出機制。鼓勵跨省跨區網對網、網對點交易,對有條件的地區,有序支持點對網、點對點交易,支持清潔能源開展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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